股票代幣的監管地圖:寫給全球華語讀者
美國剛為“真正的”代幣化股票開了一道窄門,歐盟把它當證券管,中國內地明確禁止境外機構向境內居民提供服務,香港、新加坡都堅持“代幣化證券仍是證券”。在買入股票代幣之前,先弄清楚你所在地區的規則。
股票代幣是一個監管仍在快速變化的領域。這篇文章整理了截至 2026 年 10 月,美國、歐盟以及主要華語地區的監管態度。它不是法律意見,具體問題請諮詢當地持牌專業人士。
一個貫穿全文的共識是:各地監管機構普遍認為,代幣化的證券仍然是證券。換上區塊鏈的“包裝”,不會改變它的法律性質。
美國:為“真股權代幣”開了一道窄門
美國證交會(SEC)在 2025 到 2026 年間的態度有明顯轉變,但方向很明確:歡迎真正的代幣化股票,對沒有股東權利的“跟蹤型”代幣保持距離。
- 2025 年 7 月,SEC 委員皮爾斯(Hester Peirce)發表宣告強調,代幣化證券仍是證券;第三方發行的代幣可能被視為“證券收據”或“證券型掉期”。同月,SEC 主席阿特金斯(Paul Atkins)啟動“加密計劃”(Project Crypto)。
- 2025 年 12 月,SEC 允許美國證券存管機構 DTC 開展為期三年的代幣化試點,範圍包括羅素 1000 成分股、美國國債和主要指數 ETF。
- 2026 年 1 月,SEC 三個部門釋出聯合宣告,區分發行人自己發行的代幣和第三方發行的代幣;第三方代幣又分為“託管型”和“合成型”,後者可能構成證券型掉期。
- 2026 年 3 月,SEC 批准納斯達克交易代幣化股票的規則:代幣化股票與普通股共用程式碼和訂單簿,享有相同的股東權利。
- 2026 年 9 月 17 日,SEC 釋出為期五年的“創新豁免”,允許在符合條件的平臺上交易代幣化的上市股票。但條件很嚴格:代幣必須帶有與股票相同的經濟權利和投票權,跟蹤型、合成型代幣被明確排除在外;第三方發行代幣時,上市公司還有權提出反對。

對普通讀者來說,最直接的結論是:目前 xStocks、Ondo、bStocks、rToken 等產品都不向美國使用者開放,它們的結構也不符合新豁免的條件。
歐盟:按證券管,並警告“誤導性”
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明確不適用於屬於金融工具的加密資產,所以代幣化股票歸《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 II)和招股書規則管轄。xStocks 的發行就依據列支敦斯登批准、在歐洲經濟區通行的招股書。
2025 年 9 月,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執行主任公開警告,股票代幣通常不賦予股東權利,可能讓投資者誤以為自己持有了股票。更早一些,世界交易所聯合會也致信 SEC、ESMA 和國際證監會組織,要求加強監管。
中國內地:明確禁止
中國內地的態度最為明確。2021 年 9 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文,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2026 年 2 月 6 日,人民銀行會同多個部門釋出新的通知,取代 2021 年的檔案,並將真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明確納入範圍,同時規定境外機構不得向境內主體提供相關服務。在此之前,據路透社 2025 年 9 月報道,中國證監會曾非正式要求部分國內券商暫停在香港的 RWA 代幣化業務。

如果你身處中國內地,透過境外交易所購買股票代幣不受法律保護,並存在合規風險。
香港:證券就是證券
香港證監會早在 2021 年 7 月就表示,股票代幣很可能屬於“證券”,向香港投資者推廣需要相應牌照,並點名當時的幣安沒有持牌實體。2023 年 11 月,證監會發布通函,把代幣化證券視為“換了代幣包裝的傳統證券”,沿用現有監管框架。2026 年 4 月,證監會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為經認可的代幣化產品提供二級市場交易,目前報道涉及的主要是基金和債券,而非個股。

臺灣:境外平臺不受保護
臺灣金管會目前沒有專門針對股票代幣的宣告。但金管會在 2023 年 9 月提醒,境外加密資產平臺和境外證券平臺未經核准,投資人不受臺灣的投資人保護機制保障。2026 年 5 月,金管會表示本地的代幣化推進將從債券和黃金開始。
新加坡:牌照門檻高
新加坡金管局(MAS)在 2025 年 11 月修訂的代幣化指南中重申,代幣化證券仍屬《證券及期貨法》下的資本市場產品,交易平臺需要取得交易所或認可市場運營商資格。2025 年 6 月 30 日起,只服務海外客戶的新加坡數字代幣服務商也需要持牌,而 MAS 表示原則上不會發放這類牌照。2026 年 6 月,MAS 將 Bybit 列入投資者警示名單。

馬來西亞:從債券類產品起步
馬來西亞證監會在 2025 年就代幣化資本市場產品的框架徵求意見,並於 2026 年 4 月完成首個代幣化伊斯蘭債券試點。目前尚無針對股票代幣的專門規定。
給讀者的幾點提醒
- 先確認所在地區的規則。交易所的使用者協議通常會列出不服務的地區,但那只是交易所的商業決定,不代表其他地區就一定合法。
- 沒有本地投資者保護。透過境外平臺交易,一旦出現糾紛或平臺倒閉,本地的投資者保護機制通常無法介入。
- 代幣不是股票。幾乎所有目前在交易所流通的股票代幣,都不給你投票權,也不讓你出現在股東名冊上。你持有的是對發行方的債權或合約權利。
參考資料
- The Block:皮爾斯稱代幣化證券仍是證券(2025 年 7 月)
- SEC:啟動 Project Crypto
- DTCC:代幣化試點獲准(2025 年 12 月)
- Sidley:SEC 工作人員關於代幣化證券的宣告(2026 年 1 月)
- SEC:批准納斯達克代幣化證券規則(2026 年 3 月)
- Gibson Dunn:SEC 創新豁免解讀(2026 年 9 月)
- CryptoSlate:ESMA 警告股票代幣可能誤導散戶(2025 年 9 月)
- 漢坤律師事務所:2026 年虛擬貨幣風險防範通知解讀
- 南華早報:中國券商被要求暫停香港 RWA 業務(2025 年 9 月)
- 南華早報:香港證監會稱幣安未獲發牌出售股票代幣(2021 年 7 月)
- Gibson Dunn:香港證監會代幣化證券通函(2023 年 11 月)
- 中央社:金管會提醒境外平臺風險(2023 年 9 月)
- MAS:數字代幣服務商監管說明
- Cointelegraph:MAS 將 Bybit 列入警示名單(2026 年 6 月)
- 馬來西亞證監會:首個代幣化伊斯蘭債券試點(2026 年 4 月)
本文整理自公開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監管政策變化頻繁,請以各地監管機構的最新公告為準。